維豐中古五金行 澎湖縣

基本資料

統一編號:80805325

登記機關:澎湖縣政府

負責人姓名:歐銀灶

出資額(元):8,000

現況:核准設立

資本額(元):8,000

組織類型:獨資

地址:澎湖縣湖西鄉潭邊村21之2號1樓

是否開立發票:否

財稅營業地址:澎湖縣湖西鄉潭邊村21之2號1樓

核准設立日期民國95年08月21日 (西元2006-08-21)

最近異動日期民國105年11月29日 (西元2016-11-29)

維豐中古五金行 澎湖縣營業項目

其他中古商品(汽機車及其零配件除外)零售:從事汽機車以外中古商品之專賣零售店。古董、古錢、古玩及中古郵票零售店亦歸入本類。

未分類其他綜合商品零售:從事4711細類以外綜合商品零售店。本類所銷售之商品多為一般性商品,包括服裝、家具、電器、五金、化粧品、珠寶、玩具、運動用品等,如百貨公司、零售式量販店等。

五金零售:從事五金零售之行業。非動力農具零售亦歸本細類。

日常用品零售:從事日常用品零售之行業。包括炊具、掃帚、刷子、餐具、器皿、鏡子、家庭及衛生用紙等。

其他綜合零售:同一場所從事多種商品零售之行業。包括雜貨店、零售式量販店。

※營業場所僅限地面一層。

※如設置招牌或豎立廣告物請依規定提出申請。

※應遵守土地分區、建築使用、行業管理等法令規定,如有違法者,可依行政罰法規定從一重處罰。

※登記後之實際經營行為有違反應遵守其他相關法令規定(如建築、土地使用分區、環保、衛生、消防等),經勒令歇業處分後,將廢止其商業登記。

※依商業登記法第30條規定,申請登記事項有虛偽情事者,其商業負責人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鍰。

※倘經查證商業負責人為受監護宣告之人,或為受輔助宣告之人而未經輔助人同意者,行政處分應予撤銷(民法第15條、第15條之2、第75條及第79條參照)。

地圖交通路線工具

  1. 搭乘公車路線抵達維豐中古五金行 澎湖縣附近站牌
    • 站牌:潭邊東站站
      003 - 澎湖縣公共車船管理處 (起:馬公總站 ⇔ 訖:成功廟站)
    • 站牌:潭邊西站站
      003 - 澎湖縣公共車船管理處 (起:馬公總站 ⇔ 訖:成功廟站)
    • 站牌:潭邊外站站
      001 - 澎湖縣公共車船管理處 (起:馬公總站 ⇔ 訖:外垵終點站)
      002 - 澎湖縣公共車船管理處 (起:馬公總站 ⇔ 訖:跨海大橋站)
      003 - 澎湖縣公共車船管理處 (起:馬公總站 ⇔ 訖:成功廟站)
    • 站牌:潭邊內站站
      003 - 澎湖縣公共車船管理處 (起:馬公總站 ⇔ 訖:成功廟站)
    • 站牌:鼎灣外站站
      003 - 澎湖縣公共車船管理處 (起:馬公總站 ⇔ 訖:成功廟站)
    • 站牌:中西站站
      001 - 澎湖縣公共車船管理處 (起:馬公總站 ⇔ 訖:外垵終點站)
      002 - 澎湖縣公共車船管理處 (起:馬公總站 ⇔ 訖:跨海大橋站)